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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采購和集中采購有什么區別
拆分采購和集中采購有什么區別
拆分采購和集中采購在采購實施方式以及適用場景等方面存在顯著的區別。這里以孚盟外貿erp為例,針對2種方式詳細介紹:
1、實施方式
拆分采購:
實施方式:企業根據實際需求和市場情況,將原本計劃一次性采購的商品或服務拆分成多次、多批次進行采購。這需要對采購計劃進行細致的拆分和安排,確保每次采購都能滿足企業的實際需求。
管理難度:相對較高,因為需要頻繁地與供應商溝通、協商,并跟蹤多個采購訂單的進度和狀態。
集中采購:
實施方式:企業通常設立專門的采購部門或采購機構來負責集中采購的實施。這些部門或機構會收集各個部門的采購需求,并將其整合成一個較大的采購訂單,然后統一與供應商進行談判和采購。
管理難度:相對較低,因為采購流程相對標準化和規范化,且采購規模較大,有利于獲得更好的采購價格和優惠條件。
2、適用場景
拆分采購:
適用場景:適用于采購需求不穩定、庫存周轉率要求較高、資金流動性較差的企業。通過拆分采購,企業可以更好地控制采購成本和庫存水平,降低資金占用風險。
集中采購:
適用場景:適用于采購需求穩定、采購規模較大、對采購成本和效率要求較高的企業。通過集中采購,企業可以充分發揮規模效應的優勢,降低采購成本并提高采購效率。
四、其他區別
采購主體:集中采購的主體通常是專門的集中采購機構或者部門,而拆分采購的主體則可能是企業內部的各個需要采購的部門或單位。
采購范圍:集中采購主要針對列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這些項目通常是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且采購人普遍使用的。而拆分采購則更多地關注于如何根據實際需求和市場情況來靈活調整采購計劃。
當然,拆分采購和集中采購在適用場景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另外基于實際需求,專業的外貿erp管理軟件可輕松實現兩種采購的高效管理和實現。下方是該軟件展示,可預約演示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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